颜渊篇·第十二章颜渊篇·第十四章 颜渊篇·第十三章 返回目录 2023年10月31日10 【原文】 子曰:“听讼(1)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(2)乎!” 【注释】 (1)听讼:讼,音sòng,诉讼。审理诉讼案件。 (2)使无讼:使人们之间没有诉讼案件之事。 【译文】 孔子说:“审理诉讼案件,我同别人也是一样的。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!” 颜渊篇·第十二章颜渊篇·第十四章 目录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://www.52tssc.com/4080.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